法規名稱: 憲政命令第《2023年關於聯邦組織異動之憲法命令》

發布日期: 詮和 6 年 09 13

法規類別: 憲法及憲制性文件 聯邦特別憲制條款 

《憲政命令第號》

Constitutional Decree No.4

第一條

第二條

《科紐瓦與新韓志聯邦憲法》及《大西威與紐克蘭多地位條約》等憲制性文件對於國家邦聯領域具有最高性及強制性,任何法律之制定及政策之推行,應不宜與前述文件牴觸。

第三條

第四條

第五條

第六條

第七條